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
考核激励公告
根据《蚌埠市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现将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激励公告如下。
一、对区考核激励
第1名 龙子湖区
第2名 高新区
第3名 淮上区
专项激励 经开区(经开区文明村镇创建考核获得前三名,根据考核办法,予以专项激励)
二、对县考核激励
第1名 五河县
第2名 怀远县
三、对市直单位考核激励
第1名 市城市管理局
第2名 市公安局(公安交警支队)
第3名 市交通运输局
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
考核激励公告
根据《蚌埠市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现将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激励公告如下。
一、对区考核激励
第1名 龙子湖区
第2名 高新区
第3名 淮上区
专项激励 经开区(经开区文明村镇创建考核获得前三名,根据考核办法,予以专项激励)
二、对县考核激励
第1名 五河县
第2名 怀远县
三、对市直单位考核激励
第1名 市城市管理局
第2名 市公安局(公安交警支队)
第3名 市交通运输局
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